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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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效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将于中秋、国庆假期进行改造升级。系统改造升级期间(2023年9月28日18时至2023年10月6日24时),网络申请渠道将暂停使用,信件邮寄申请渠道仍可正常使用,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