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重点产业领域 “四链”融合发展,探索重点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工作机制,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招引博士,化解中小科技型企业博士引进难问题,依据《 关于深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鲁 委人组办发 〔 202 3 〕 14 号 ) ,结合烟台实际, 市科技局起草了《 烟台市省实验室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9 月 26 日,公众可在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ytswgzjj@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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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起草说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山东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鲁 委人组办发 〔 202 3 〕 14 号)文件 提出 , “ 各市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完善 “四链”融合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人才共引共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3个专项行动。 ”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作用,以人才链为牵引,激活创新链、服务产业链, 着力推进我市平台、企业共同引进博士,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服务我市科技企业,着力化解企业博士引进难问题。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四大部分 , 共有 14 项条款。
第一部分是 部门分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职责。
第二部分是 实施程序 。 明确了合作主体及引进对象、共引共用博士方式及实施程序 。
第三部分是 待遇保障 。 明确了市级、实验室、合作企业引才待遇。
第四部分是 日常管理 。 明确 了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