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4月9日进驻烟台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 督察进驻期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29日),设立举报电话专线: 0535-6608995,举报信箱:山东省烟台市A042邮政信箱。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督察组职责,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 | | | |